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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,安徽省政法委為一名縣公安局長特批了2萬元的困難補助金,這筆補助金是由省公安廳出面申請的。據(jù)了解,這位局長為了給妻子和母親籌集巨額醫(yī)療費,不僅賣掉了房子,而且舉債30多萬元。不過一般人都會有所懷疑:當局長的竟會窮到需要困難補助,到底是真是假?為了探明實情,記者日前與這位局長取得聯(lián)系并要求采訪,但該局長的答復是“只交流、不采訪、不報道”。(據(jù)8月14日《新安晚報》)
現(xiàn)在,《新安晚報》對這一事件的報道仍出臺了,但按照該局長的要求,其大名不得不隱去。像這樣,擺在我們面前的新聞也就失去了一個基本的要素,那么,我們對于該局長是否真的貧困這一疑問不是更強烈了嗎?
“有人不相信公安局長會負債,是因為他覺得公安局長應該還有更多的‘隱性收入’。在有些人看來,縣公安局長是一個很有實權也應該很能賺錢的位子,局長靠工資生活似乎不合‘常理’……”這位局長所道出的這些或許正是他的顧慮。
的確如此,哪怕報道說這位局長存在著諸多實際困難,但人們?nèi)院茈y相信這位局長真的貧困,仍很難相信這位局長真的需要這一筆困難補助金;哪怕這位局長聲稱他的“清廉”并不是故意作秀,但人們?nèi)杂欣碛蓱岩删珠L的“清廉”。因為,迄今為止,人們無從找到這位局長清廉的根據(jù)(要知道,報道中的“事實”是一個無名無姓、無從考證者所說出來的)。人們怎么可能沒有疑問:是不是假清廉真腐???是不是故弄玄虛、嘩眾取寵?其貧困補助金該得嗎?
據(jù)說,這位局長為“社會輿情對領導干部的這種誤解”而“深感不安”。那么,局長為什么不坦然正視種種“誤解”、 “懷疑”,為什么就不想辦法自證清白、自證清廉、自證貧困呢?倘若真的是清白,真的是清廉,真的是貧困,真的是困難補助金受之無愧,還有什么遮遮掩掩的呢?記者的采訪,媒體的報道正是消除人們種種不實猜測的好機會,為什么還“猶抱琵琶半遮面”呢?
同時,省公安廳作為政府機構,作為為該局長提出困難補助申請的單位,作為該局長的上級,在提出申請前一定對“貧困局長”的有關情況有所掌握,其有責任在第一時間告訴人們事情的真相。在人們可能產(chǎn)生種種疑惑的情況下,為何不拿出有說服力的事實公之于眾呢?
還有,局長的所在單位能否面對公眾,面向媒體擺出事實?
最后,讓這些都能在陽光下接受公眾的考證,讓一個“真實”的局長大白于天下,若相關事實屬實,這樣不正推出了一個清廉局長的先進典型?
讓我們拭目以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