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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來,連續(xù)發(fā)生明星、官員和富豪子女憑借優(yōu)越的家庭背景和高人一等的心態(tài),在社會上胡作非為、尋釁滋事的案例,既引人關注,更發(fā)人深思。這些“星二代”、“官二代”和“富二代”不斷“出事”,其原因是多方面的,但一個重要的原因是父母的溺愛成害。
憐子之心,人皆有之。愛護子女,父母常情。魯迅先生有言:“無情未必真豪杰,憐子如何不丈夫?!泵餍恰⒐賳T、富豪也是人,當然也鐘愛子女。這是人的本性。正如高爾基所說的“愛護子女,這是母雞都會做的事?!眴栴}是怎么個好法,愛得對不對,愛的出發(fā)點是把子女往哪條道上引。愛子女最有害的就是溺愛。溺者,兼有過分和淹沒的意思?,F在出事的“星二代”、“官二代”和“富二代”,還有那些違法犯罪的青少年,幾乎都是由于父母的溺愛而被淹沒在作惡的污泥里的。特別是一些“獨生子女”受父母的溺愛最多,愛害也最深,這是值得當今父母們警醒的。
父母溺愛子女的表現很多:有的讓子女守在自己身邊,盡量給子女以舒適優(yōu)越的條件,讓子女吃好的,穿好的,用好的,百依百順,有求必應。對子女的弱點和錯誤視而不見,充耳不聞,甚至極力隱匿,撒謊謂為“機靈”,打人稱其“勇敢”,亂來說成“聰明”;有的讓子女從小就享受特權,公車接送,“后門”出入,使子女成為“特殊兒童”、“特殊學生”、“特殊公民”;還有的甚至為了子女“幸?!保b而走險,走上了違法的道路,成為階下囚。這種種溺愛不但害了孩子,而且腐蝕著社會風氣。這樣的愛,看似愛,實是害!這樣的愛是短視的,也是不可取的。
溺愛,是對子女的一劑毒藥,而且是一劑慢性毒藥,這味藥從孩子的口腹之欲始,發(fā)展到四體不勤,再到行尸走肉,最后就是為害社會、禍害一方。當孩子猛回頭悔悟,作為父母的你,還有解藥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