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辦單位: 麻城市融媒體中心
投稿郵箱: mczfw@163.com
尊敬的納稅人、扣繳義務人:
為進一步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業(yè)復工復產(chǎn),便利納稅人、扣繳義務人(以下簡稱納稅人)辦理納稅申報事宜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》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規(guī)定,按照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長2020年4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稅總函〔2020〕55號)要求,經(jīng)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研究決定,對按月申報、按季申報的納稅人,在全省范圍內(nèi)將2020年4月份的納稅申報期限延至2020年4月30日。受疫情影響,納稅人在2020年4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長后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,可以依法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延期申報。
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傳播風險,請廣大納稅人按照“盡可能網(wǎng)上辦”的原則,優(yōu)先通過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電子稅務局(https://etax.hubei.chinatax.gov.cn)、手機APP、自助辦稅終端等渠道辦理納稅申報事宜。
特此通告。
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
2020年4月22日